[转贴]: 竞争版主的候选人必须提供真实的个人资料供管理层参考。
主题:关于对竞争版主条件的一点意见
作者: 沧海一舟
本帖转自社区站务专区1
小楼、绿化树版主:
我提议对竞争论坛版主的候选人必须提供真实的个人资料供管理层参考。
具体理由如下:
1、论坛版主的发言在一定程度上已经代表了中国口吃协会的一些观点,如果管理层不了解版主的真实身份,对版主没有一定的约束性,会让有些不怀好意的人钻空子,在当了版主后,会发表一些不负责任的言谈,包括为以赢利为目的矫正机构做虚假广告、发布虚假信息等等言论,所以了解版主候选人的真实身份是必然的。
2、对一个没有勇气提供自己真实身份的人,我们如何相信他的诚信,如何保证他竞争版主的真实意图?
3、公益的场所绝对不容许让在以盈利为目的的矫正中心中担当一定职务的人来充当版主,如果不了解候选人的真实情况,让这样的人竞选成功,这是对所有会员不负责任的表现。
4、即使不能对广大的会员公开身份,最起码管理层要有相关人的真实材料。
[此帖子已被 沧海一舟 在 2006-06-16 14:41:53 编辑过]
柴桑古巷跟帖:
同意.
苹果3跟帖:
对!支持!最好是大家都见过的。在各地协会活动中是骨干!
小楼听春雨跟帖:
请竞争论坛版主的候选人将真实的个人资料写出来供全国兄弟姐妹们监督!
绿华树跟帖:
同意沧海一舟小弟的意见!
云 跟帖:
支持.
愚公跟帖:
我谈几点反方的意见.
1.因特网管理条例中目前还没有这样的硬性规定.
2. 这样清谈性质的论坛, 个别版主的错误言论不可能造成严重的危害.
3. 随着社区规章制度的完善, 有社区管委会对版主的监督, 不可能会出什么乱子.
4. 这样的提议妨碍了一些网友竞聘版主的机会. 并非所有的网友都愿意提供自己的真实资料(事实上国家目前并没有这样的要求. ) 以我为例, 这个提议就限制了我竞聘版主的可能性. 我想, 与我情况类似的网友可能不止我一个人. 再进一步讲, 如果将来实行网络实名制, 我估计会流失一半的网民. 我想国家对网络实名制会非常慎重的.
5. 可能有人会说, 你不敢公开真实身份,是心中有鬼, 怕被曝光. 不愿意公开真实身份肯定是怕被曝光. 但怕被曝光不一定就是心中有鬼. 我们以沧海一舟来说, 你敢公开亮相是比我有勇气, 但你的亮相不彻底啊, 戴着墨镜亮相, 谁能认出你来? 大家都知道, 论坛上什么人都有, 有发短信恫吓他人的, 有打电话侮辱别人的. 我们应当学会自我保护. 很少有人知道我的电话, 所以我就没有受到电话骚扰. 有人发帖子对我进行人身威胁. 在这种情况下, 我不应当进行自我保护吗? 我应当公开自己的真实资料吗?
是的, 很多人不知道我的真实资料. 但是, 有极少数人知道我的真实资料. 他们始终为我保密. 我借此机会向这些朋友们表示深深的谢意!
6. 对于正版主, 尤其是口吃研究论坛与争鸣论坛的正版主来说, 如果不是大家所熟悉的人选, 他当选正版主的可能性极小. 至于副版主, 由于可以由正版主随时招聘撤换, 这不是什么大问题.
7. 提供真实资料与防止版主违规这二者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 这里存在一个问题, 你怎么知道某人提供的资料是真还是假? 通过什么方法进行核实? 由谁进行核实? 我们对某位网友的了解,假如是杭州的叶子吧, 我只是从照片上见过他. 我们是通过听其言, 观其行来认识和了解叶子的. 我很久才知道他叫叶立军. 我是通过他的帖子,而不是他的个人真实资料来了解他的.
人的思想和性格有相当的稳定性. 在长期的论坛交往中, 人们可以对某位网友的言行有相当程度的预测和把握. 沧海一舟所担心的被某人欺骗的可能性不大(即:某人台下是一种态度, 上台后又是另一种态度)
万一大家都看走了眼怎么办? 这难道不是非常简单的事吗? 把那个两面派的版主撤换掉不就是了吗? 这有什么困难的吗?
下面,我想回答一下沧海一舟的说法:
沧海一舟说:"如果管理层不了解版主的真实身份,对版主没有一定的约束性,会让有些不怀好意的人钻空子,在当了版主后,会发表一些不负责任的言谈,包括为以赢利为目的矫正机构做虚假广告、发布虚假信息等等言论,"
愚公回复: 肯定会有人爱管"闲事", 接到举报, 社区管委会肯定会进行干涉. 你尽管放心好了.不必多虑.
沧海一舟说: 对一个没有勇气提供自己真实身份的人,我们如何相信他的诚信,如何保证他竞争版主的真实意图?
愚公回复: 你能从某人提供真实身份了解到某人竞争版主的真实意图吗? 仔细想想? 有没有这种可能性? 我们假设某人提供了他的真实身份, 我们就能了解他竞争版主的真实意图? 难以令人置信. 首先,核实某人的真实身份就很难操作.
沧海一舟说: 3、公益的场所绝对不容许让在以盈利为目的的矫正中心中担当一定职务的人来充当版主,如果不了解候选人的真实情况,让这样的人竞选成功,这是对所有会员不负责任的表现。
愚公回复: 不管是否知道竞选人的真实资料, 只要他做出违规行为, 就将立马被拿下. 因此, 个人真实资料不应当是竞聘的必要条件. 我认为公布个人真实资料没有意义. 是否信任某人, 并不取决于我们是否知道他的真实资料. 经过长期观察, 我对社区中的很多网友是信任的,虽然我不知道他们的个人真实资料. 我相信, 社区中很多朋友也是很信任我的, 虽然他们也不知道我的个人真实资料.
沧海一舟说: 即使不能对广大的会员公开身份,最起码管理层要有相关人的真实材料。
愚公回复: 因特网管理条例中目前没有这样的相关规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