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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是金: 请大家维护家园和谐

沉默是金: 请大家维护家园和谐

主题:请大家维护家园和谐

作者:  沉默是金
本帖转自社区争鸣论坛

最近,围绕自然说顶呱呱收费及名称错误事件,大家争执不休.我们应明确顶呱呱所收取的住宿和书本费用是个人应负担的,公益事业本来就付出很多,大家应理解和支持.

  [B]自然乱用称谓的行为应及时更正.如再发现乱用称谓的,恶意的立即删除帖子,手误的影响不大的提出警告.[/B]  

口吃争鸣论坛主要探讨口吃,如果与主题无关,社区也会关闭或删除主题.

以德服人跟帖:

思比易是一个经过政府批准的口吃矫正器的注册商标

[SIZE="6"],“手误”从何谈起,何况频繁的“手误”?[/SIZE]

如果管理员这样说会不会给某些人以借口?请深思!!! 

corsair跟帖:
关于自然说顶呱呱收费的问题,很简单,请顶呱呱公示一下收支情况。因为本来就是公益活动,收支情况不是什么商业秘密,应该是可以公布于众、也是要求能经得起大家检验的;

关于自然写的名称错误问题,可以采取“民不告、官不究”的方法进行处理。如果当事人提出要求的,则要求书写人(目前是自然)予以修正,如果不修正,则删除该贴。对于多次对他人名称书写错误,且经对方要求后屡教不改的,由管理员出面对书写者提出关监狱警告,若再犯,则关监狱。

但是,如果当事人不提出要求的,管理员或版主则不宜干涉,因为,书写错误的原因很多,有善意的,有恶意的,也有无意的,非当事人无法正确判断,只要不违反法律,管理员或版主以不干涉为好

以德服人跟帖:
为了以事实为根据,我化了半个小时时间找个思比易厂家的主题帖(2006年3月发布的)

[quote]原文由 speecheasy 发表:

看来自然对医疗器械管理方面的有关法律很有研究,自然作为中国口吃协会纪律检查部主任,本着对吃友负责的精神,希望能够如实回答以下问题:


1、请教自然,对医疗器械管理方面有关“国家法律的空子”有哪些?或者说你所谈的“私弊仪”到底钻了哪些空子,请明明白白的向社区的全体人员公布,以避免吃友上当受骗。


2、思比易在中国上市之前,在2003年1月在美国通过美国FDA注册至今,已经在仅在美国就销售了数千台(关于美国顾客满意度调查资料全文已经在社区公开,http://http://www.speecheasy.cn/Dvbbs/dispbbs.asp?boardID=4&ID=7&page=1
  );2004年9月,思比易通过德国莱茵公司的产品安全测试、电磁兼容性测试以及ISO13485:2003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审核,成功获得欧盟CE证书和加拿大CMDCAS证书,并完成相应主管当局的注册工作。是否这些过程也在钻你所说的“法律的空子”?

相关网站链接地址:
 a.. 美国FDA注册表:http://www.accessdata.fda.gov/sc ... ration.cfm?ID=28863
 b.. 德国莱茵公司(TUV)数据库:http://www.tuvdotcom.com/pi/web/ ... nguageChanged=en-us
 c.. 微迪数字技术有限公司相关国际认证证书网页:http://www.micro-dsp.com/certification/certification.htm


3、再次声明:思比易是微迪数字技术有限公司的中文注册商标,SpeechEasy是思比易的国际商标并通过注册。


自然作为中国口吃协会纪律检查部主任,如果不能有理有据的回复此贴,相信广大吃友和社区管理员自有公断。


我们衷心希望广大吃友能够广泛地对思比易进行深度交流,以及有理有据的批评。微迪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会一如既往地坚持免费试戴、免费验配和免费咨询等服务。


[此帖子已被 speecheasy 在 2006-03-23 14:42:49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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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这样的事实还不清楚吗?请广大吃友自己说,[B]上面的引用帖是不是思比易对自然的声明?自然是不是屡教不改?[/B]
[此帖子已被 以德服人 在 2006-07-14 11:17:29 编辑过]


愚公跟帖:
corsair说:
关于自然写的名称错误问题,可以采取“民不告、官不究”的方法进行处理。如果当事人提出要求的,则要求书写人(目前是自然)予以修正,如果不修正,则删除该贴。对于多次对他人名称书写错误,且经对方要求后屡教不改的,由管理员出面对书写者提出关监狱警告,若再犯,则关监狱。

但是,如果当事人不提出要求的,管理员或版主则不宜干涉,因为,书写错误的原因很多,有善意的,有恶意的,也有无意的,非当事人无法正确判断,只要不违反法律,管理员或版主以不干涉为好

愚公回复:
你认为自然长期一再的侮辱思比易是"有善意的,有恶意的,也有无意的"? 这样和尚头上的虱子众人皆知的事实你居然看不明白? 你也学会揣着明白装糊涂了?

corsair说:
只要不违反法律,管理员或版主以不干涉为好

愚公回复:
[COLOR="Red"]你去书店找一本[商标法]的书, 看一看自然的作法是否违法?
[商标法]第三条规定:

商标注册人享有的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COLOR]

corsair说:

关于自然写的名称错误问题,可以采取“民不告、官不究”的方法进行处理

愚公回复:
我对自然侮辱思比易的问题提了几年了, 这哪里是"民不告"呢?    社区不是也不处理吗?

既然社区不处理,那么我称"自然归音法"为"自然龟阴法" 这样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就摆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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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corsair说:
关于自然写的名称错误问题,可以采取“民不告、官不究”的方法进行处理

给愚公:
1.不知道自然有没有因为“侮辱思比易”不当得利,如果有,应该是违法了
2.自然把自己的车停到思比易门口不好,不过思比易显然没有瞧得起他,没有告他,不过你把车子停到自然家的门口就不对了,明明知道别人做得不好,还要学样,那就坏了民风和条例了。
3.社区不处理你提的问题是不是因为你没有按照社区投诉规则投诉这件事情呢?还是社区在你按规则投诉了以后还是拖延不处理,如果是社区拖延,那大家以后要加强监督。

其实,大家都是吃友,本来就需要鼓励,还是宽容点好,比如,五星红旗是受保护的,但是不是每个字都受保护呢?现在大家用“脱星”这个词,是不是侮辱了国旗的一部分呢?但是,会不会有些吃友发不出“脱”字,所以对这个词就是觉得侮辱了国旗呢,说不定的,是吗?

同时支持愚公发贴多多,凝聚广大吃友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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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明说:
其实,大家都是吃友,本来就需要鼓励,还是宽容点好,比如,五星红旗是受保护的,但是不是每个字都受保护呢?现在大家用“脱星”这个词,是不是侮辱了国旗的一部分呢?但是,会不会有些吃友发不出“脱”字,所以对这个词就是觉得侮辱了国旗呢,说不定的,是吗?

愚公回复:
几年前, 北京协会会员自然经常用文字侮辱注册商标[思比易].   在我国,有一部[商标法],  国家对注册商标是保护的.

你可以对思比易的使用效果发表不同看法, 甚至是负面的看法.  但是, 不应当长期以文字来侮辱注册商标[思比易].

长期有意而为,  与一时无意而为绝对不是一码事.  况且[思比易]是注册商标, 受我国法律的保护. 我认为大家应当增强法律意识,  不要做有违法律规定的事情.  知法,守法, 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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