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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黄逸谈论DAF说法的质疑.

对黄逸谈论DAF说法的质疑.

黄逸说法A:

“HZZ-1型口吃治疗仪”(就是任志强研制的语通矫正器.---愚公说明)是根据深度听觉延迟反馈理论(DAF)研制的新一代口吃矫正仪器,曾荣获国家发明专利(专利号ZL 92 1 14185.8),系模拟信号延迟方法用于口吃治疗的国内唯一专利,其技术含金量远远超过目前已有的口吃治疗仪器,与之相似的仪器( 其中包括思比易----愚公注明) 已经在美国、加拿大等国家上市,同样得到了学术界的一致认可。

自2000年以来,该仪器经过近百名口吃患者的试用,证明疗效确切,无任何副作用。

[[摘自主题:[注意]复旦大学附属医院口吃治疗仪临床验证,欢迎协会会员参加]
[发表时间:2004-05-09 20:42:17  摘自上海协会论坛]

黄逸说法B.

值得注意的是,在美国DAF只是口吃治疗的一个分支,且可能存在长期应用后会失效的问题(习惯效应),需要进一步改进方法。

[社区主题: <伪君子愚公的图谋> ]
[发表时间:2007-6-25 1:37:02 ]


愚公评论:
黄逸的A与B的说法颇令人生疑:

1.既然黄逸在2004年说: "自2000年以来,该仪器经过近百名口吃患者的试用,证明疗效确切,无任何副作用。"  

"语通"使用几年了, 难道任志强/黄逸没有发现语通 " 可能存在长期应用后会失效的问题(习惯效应),需要进一步改进方法。"的问题吗?

如果存在这样的问题, 任志强和黄逸向口吃患者说明了这一情况吗?  至少我没有看到这样的报道.

那么任志强和黄逸为什么要刻意向口吃患者隐瞒"语通"可能在长期应用后会失效的问题(习惯效应)呢?   是为了推销而不择手段吗?  


2.若不经过较长时期试用, 怎能得出"与之相似的仪器( 其中包括思比易----愚公注明)  已经在美国、加拿大等国家上市,同样得到了学术界的一致认可。" 这样的结论?  

仅经过短期试用能得这样的结论吗?  中国人说不定会有可能,    外国人不大可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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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逸为了宣传推广"语通",   提出了具有说服力的证明:

"与之相似的仪器( 其中包括思比易----愚公注明) 已经在美国、加拿大等国家上市,同样得到了学术界的一致认可。"

并说:  语通"自2000年以来,该仪器经过近百名口吃患者的试用,证明疗效确切,无任何副作用。"

愚公不理解的是:  既然语通已经使用几年了, 且疗效确切,   为什么会没有发现"可能存在长期应用后会失效的问题(习惯效应),需要进一步改进方法。"?   

使用包括语通在内的矫正器的效果究竟如何?  这根本用不了几年时间,   有个两三个月就可以对矫正器的使用效果作出评估了.

任志强,黄逸是最近才发现DAF矫正器存在的"长期应用后会失效的问题(习惯效应),"的问题吗?   语通使用了这几年,  他们不会不知道语通存在的问题吧?   

按理说他们早就知道,  对吧?  但是黄逸和任志强对此秘而不宣,   不对口吃患者告诉语通可能存在的问题,    如此存心欺骗口吃患者的作法,   这很不地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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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逸跟帖:
全面认识一件事物,需要一个过程,有时需要反复验证,何况[B]“语通”是与其他方法结合起来运用的,还没有长期运用会失效的结论。[/B]    愚公把责任往别人身上推,动辄“隐瞒”,“为了推销而不择手段”,他自己永远是清白、正确的?

[此帖子已被 黄逸 在 2007-6-26 7:04:02 编辑过]
[对社区主题<伪君子愚公的图谋> 的跟帖]

黄逸说: 全面认识一件事物,需要一个过程,有时需要反复验证,

愚公回复:
黄逸此话说得不错.  所以黄逸会说: 语通"自2000年以来,该仪器经过近百名口吃患者的试用,证明疗效确切,无任何副作用。"

黄逸说: 何况“语通”是与其他方法结合起来运用的,还没有长期运用会失效的结论。

愚公回复:
这句话我就看不懂了:   按照黄逸介绍,  "语通"是根据DAF原理研制出来的.  

并且黄逸还说: 值得注意的是,在美国DAF只是口吃治疗的一个分支,且可能存在长期应用后会失效的问题(习惯效应),

黄逸是想告诉我们:  由于语通是与其他方法结合起来运用的,还没有长期运用会失效的结论。

按照黄逸所说:  语通由于与黄逸的松弛疗法综合运用,   因此还没有长期运用会失效的结论.   

进一步推论:  如果凡使用DAF原理的矫正器配合以松弛疗法,  是否可以避免产生长期应用后会失效的问题(习惯效应)?

如果这个推论可行的话,  松弛疗法可以弥补DAF矫正器的先天不足,   这是何等重要发现啊!

黄逸应当向国际口吃矫正界介绍他的这一重大发现:

[B]“语通”是与其他方法结合起来运用的,还没有长期运用会失效的结论。[/B]

黄逸说: 愚公把责任往别人身上推,动辄“隐瞒”,“为了推销而不择手段”,

愚公回复:
早在几年前, 应用DAF原理的语通就投入了使用,     而我们在2007年才从黄逸那里看到:"在美国DAF只是口吃治疗的一个分支,且可能存在长期应用后会失效的问题(习惯效应),需要进一步改进方法。"  这样的说法.   因此我们有充分理由怀疑任志强,黄逸在明知语通存在"长期应用后会失效的问题(习惯效应),"的问题,  却并不对口吃患者说明真相.

黄逸先是说: "[B]在美国DAF只是口吃治疗的一个分支,且可能存在长期应用后会失效的问题(习惯效应),[/B]

而现在黄逸又改口了,  说:  [B]"语通是与其他方法结合起来运用的,还没有长期运用会失效的结论"[/B]

前者是普遍性结论,  而后者是个别性结论.      个别性结论由于加入了松弛疗法而颠复了普遍性结论.   

黄逸如此的说法可信吗?     至少我对此深表怀疑.

黄逸说: 他(愚公) 自己永远是清白、正确的?

愚公回复:

这句话说得实在没有水平.    我是否清白正确与黄逸的矛盾表述有什么相关?

我说自己清白有什么用?  还不是照样由于为思比易辩护而被社区处罚?  不是至今还有人在思比易问题上无中生有的陷害我吗?

我的观点谈不上正确,  欢迎包括黄逸在内的各位大师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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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逸说: 他(愚公)自己永远是清白、正确的?

愚公回复:

俺至少不会犯你在国际口吃研讨会上帮助姚鑫山,任志强夸大宣传他们治愈率那种低级错误.

某些人除了会给他人凭空栽赃, 还没有学会用事实来说话.

疯狂跟帖:
我不知道你还卖过思比易,赚了不少钱吧,生意好不好做,虽然在网上被人骂,可是有钱赚也没有关系吧.

我断自信心的意思是说你在卖弄思比易,你有没有呀,要是没有大伙都在胡说吗?

黄逸跟帖:
愚公在广大网友众目睽睽之下,又公然玩起了移花接木的伎俩,以他制造的谎言来进行“推论”,本人不会指责愚公是“……”, 他是属于哪一类,让大家一看自明。

  首先,由于目前对于口吃矫治,尤其是成人口吃的矫治难度很大。我们欢迎任何行之有效的新方法或仪器问世,不管是语通,还是思比易,我们都持欢迎的态度。希望仪器能起到一定的作用,并不断改进。这次我通过与国外专家的交流,向大家报告了这样一种意见:值得注意的是,在美国DAF只是口吃治疗的一个分支,且可能存在长期应用后会失效的问题(习惯效应),需要进一步改进方法。这本来是中肯的意见,是学术探讨。对于语通或思比易并没有排斥,而是评价其作用,并怀有期待。

  而愚公就不同了,他立即出现了偏向性。DAF出现了问题,马上推给语通,还要“追究”“向口吃患者隐瞒"语通"可能在长期应用后会失效的问题(习惯效应)呢? 是为了推销而不择手段吗?”而国外的高价DAF,愚公一向赞誉有加,竭力维护,这是何等强烈的反差!

何况,三年以前复旦大学附属五官科医院口吃治疗仪的临床验证,并没有收受试者任何费用。这是为口吃矫治研究作的一件好事!愚公说“为了推销而不择手段”有什么根据?

   还有,愚公竟敢于在广大网友众目睽睽之下制造谎言。我一向认为,任何仪器都应当与心理调节等方法结合起来,才能发挥最大作用。从未说过“语通由于与黄逸的松弛疗法综合运用, 因此还没有长期运用会失效的结论”。请问愚公你如此忽悠口吃网友,居心何在?

  我不下结论,让大家来评判。


黄逸说: 而国外的高价DAF,愚公一向赞誉有加,竭力维护,这是何等强烈的反差!

愚公回复:
请黄逸少说这些没油盐的话. 请你举出实例, 我在哪个帖子, 具体说了些什么"而国外的高价DAF,愚公一向赞誉有加,竭力维护,"?

黄逸先生难道不是国内DAF语通的鼓吹手吗? 语通在上海五官科医院卖了几年, 有国家允许上市的批文吗? 语通向国家交过税吗?

关于DAF在国外的好评, 你黄逸不是也曾正面报道吗?

黄逸说: 三年以前复旦大学附属五官科医院口吃治疗仪的临床验证,并没有收受试者任何费用。这是为口吃矫治研究作的一件好事!愚公说“为了推销而不择手段”有什么根据?

愚公回复:
语通经过不长时间的所谓临床验证, 就转入了实际销售. 语通卖了多少年? 黄逸作为合作方, 你会不知道? 对如此公开的事情还要隐瞒, 我想黄逸实在太低估了我们. 

请黄逸看看这个帖子, 是否有记忆了?

主题:[讨论][B]上海汾阳路五官科医院口吃治疗班2870元5天![/B]
作者: sd4174263
本帖转自社区研究论坛

RT!我去咨询了下!就是这个价格!不知道有用吗?效果好吗?有必要参加吗?知道的回帖!不知道也给个意见!

好像就是先心里治疗,[COLOR="Red"]再卖你个治疗仪[/COLOR],最后还要教你一种新的说话方法!大概就是这样了!

该医院为三级甲等专科医院。。。是上海最好的五官科医院了!
http://www.fdeent.com/yyjj/yyjs.htm这是官网

[此帖子已被 sd4174263 在 2006-08-31 13:34:29 编辑过]

[COLOR="red"]是否还需要我把黄逸否认销售语通的事情贴到上海协会论坛啊?[/COLOR]

疯狂说: 我断自信心的意思是说你在卖弄思比易,你有没有呀,要是没有大伙都在胡说吗?

愚公回复:

疯狂所说的"大伙"不就是那几个人吗? 这几个人占社区总会员百分之几啊?

俺对思比易的观点哪一条说错了? 请疯狂帮助我分析一下?

1。我不赞同某些人用文字侮辱思比易这个商标。
我认为在社区这样正式的场合用文字侮辱一个注册商标,这是心理幼稚的儿童式的表现。

2。我认为思比易的定价不违反我国的经济政策。
我认为稍有一点政治经济常识的人就不难理解我的观点。[国家早在多年以前就规定企业有自主经营权,包括: 自主定价,自主销售,自负盈亏]

3。我认为思比易的广告不属于虚假广告。
思比易的广告没有治愈时间以及治愈或根治的用语。 我认为思比易用文字描述治疗效果不在法律禁止之列。这是国内目前通用的一种宣传手法,最多算是打擦边球。

什么是虚假广告? 请大家看中国口吃社区首页二三月间播发的行思心理口吃治疗中心的广告:口吃七天治愈无效全额退款。 这才是标准的、不折不扣的虚假广告。 [该广告已于3月29日被中国口吃社区删除

4。几年前我在试用过思比易后(我应当是北京最先试用思比易的口吃者)为了避免以偏概全的误导别人,当时我在北京协会论坛发表了这样的看法:不能说思比易对别人没有用,但思比易对我没有用。
(我是北京第一个试用思比易的人. 我不敢肯定其他口吃患者试用思比易会不会有效果, 为了稳妥起见, 我就说了那句话)
几年后的事实充分证明了我的这个看法没有错误。

5。我赞成北京协会的nce所说的:美国口吃协会对思比易效果的看法是:思比易的效果因人而异,有些人很有效,有些人无效。 我(nce)的看法是,在思比易的国际论坛上,用户的反映也是褒贬不一。所以家境好的朋友不妨尝试一下。

疯狂说: 我不知道你(愚公)还卖过思比易,赚了不少钱吧,生意好不好做,虽然在网上被人骂,可是有钱赚也没有关系吧.

愚公回复:

疯狂, 你知道我在哪卖过思比易吗? 在北京还是在上海? 在摆地摊? 租店铺? 还是搞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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