恨若秋水: 警告愚公
主题:[公告] 敬告愚公
作者: 恨若秋水
本帖转自社区口吃研究论坛
敬告愚公兄:
你不安心在“口吃研究论坛”里做研究,热衷于为思比易等骗人产品奔走呼号,摇旗呐喊的做广告,并因此恶意攻击他人,来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
本版主忍你好久。看在你是协会元老的面子上,我才尊敬你,每次尊称你为兄长。
你如果不注意自己身份,蓄意攻击他人,破坏论坛正常秩序,本版主立即删你的帖。你有看法,我们可以到QQ里聊天、辩论,也可以电话交流。不要在研究论坛上只是挑刺,找茬。不服,等你不结巴了,你再跟我谈研究。
[此帖子已被 恨若秋水 在 2007-10-18 13:54:22 编辑过]
回复"舍利子"发表在顶呱呱上的帖文:
舍利子的言论过于情绪化。这点我不赞赏。
你对愚公参与暴利的“思比易”促销一说,我没反对。我也跟帖响应。要求愚公本人出来解释。无赖,寓公出口“思比易”有什么不好,闭口讲“思比易”怎么违法。并为“思比易”在患者中引起的恶性反应,极力进行狡辩。
凡是利用“中国口吃协会”和“西安顶呱呱口吃社区”为平台,煽动和蒙蔽吃友,诈取广大吃友的钱财的卑劣行径,我与广大吃友一样,十分愤怒!坚决斗争!对这种为利是图的贪婪小人,我恨不得立即撕开其伪装,看清楚其丑恶的嘴脸。
尽管如此,我不赞同你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的言行。
再有,我要警告你:放弃在论坛里谋取钱财的念头。
患者的心早已被口吃病折磨得伤痕累累,再也经不起形形色色的矫正班和江湖郎中的折腾了。
敬告某些人,放过广大吃友吧,你们,还有我们都没有任何方法能在短期内根治口吃病,既然没有为何还要欺诈他们呢?
在这里,我要感谢“小楼”主席,感谢他领导的集体, 感谢西安顶呱呱,长期以来坚持公益治疗,为解脱口吃病患者的痛苦所作出的巨大努力,为口吃病研究实践作出的不可磨灭的贡献。
虽然,我加入协会不久,但我对“两会”(中国口吃协会和西安顶呱呱)的关注和期盼不亚于任何人。我真诚希望“两会”能越办越红火,在口吃病研讨和治疗领域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影响,让天下的吃友感受阳光般的关爱和实惠。
[发表时间:2007-10-18 14:05:58 ]
A.恨若秋水说:
愚公热衷于为思比易等骗人产品奔走呼号,摇旗呐喊的做广告
愚公回复:
我在论坛发表对思比易的看法是最正常不过的了, 这是宪法所赋于公民的言论自由.
由于观点不同, 就给我扣上"热衷于为思比易等骗人产品奔走呼号,摇旗呐喊的做广告" 的罪名. 欲加之罪, 何患无词? 你和社区强加给我的莫须有的罪名, 只因为你和小楼在外地, 只因为小猫遁身, 所以我才拿你们没有办法.
我对中国口吃协会的起诉书始终有效. 只要将来机会成熟, 我一定会通过司法程序为自己讨回公道.
我提议, 为了打思比易的官司, 请中国口吃协会委托北京协会的某个会员当诉讼代理人, 我们正式开始打官司. 中国口吃协会敢打这个官司吗? 我料定你们不敢打这个官司. 你们不是理直气壮吗? 我们让法官来判定你们处分愚公是否有道理?
我把话讲在前头: 谁不敢打官司, 谁就没有理.
B.恨若秋水说:
1.你(舍利子)对愚公参与暴利的“思比易”促销一说,我没反对。我也跟帖响应。
2.再有,我要警告你(愚公):放弃在论坛里谋取钱财的念头。
愚公回复:
你能举证我在什么地方, 用什么方式, 把思比易卖给了谁? 我想你举不出这样的例子.
恨若秋水作为一个版主公然在社区中伤和诽谤他人, 如此恶劣品质的人怎么还有资格当版主?
C.恨若秋水说: 愚公恶意攻击他人,来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
愚公回复:
大家都看到了, 我批驳的是那几个鼓吹根治论者. 并且对恨若秋水的信口开河, 语无伦次, 前后矛盾的观点进行质疑和批驳. 恨若秋水理屈词穷, 只能利用版主的权力来压制我, 这显然是徒劳的. 你不可能一手遮天.
你的这种倒行逆施只会在社区历史上留下不光彩的记录.
我来社区已经五年了, 俗话说:路遥知马力. 请恨若秋水向朋友们揭发我:
愚公在社区要达到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
1.恨若秋水说: 不要在研究论坛上只是挑刺,找茬
愚公回复:
你信口开河, 语无伦次, 前后矛盾的发言, 早已成为社区的笑料.
2.恨若秋水说: 不服,等你不结巴了,你再跟我谈研究。
愚公回复:
按照你的要求, 这社区里没有人能和你谈研究, 你不是说除了你没有人根治口吃吗?
俺真没有什么水平谈研究. 但是俺却有能力给你挑语言逻辑上的毛病, 你的那些颠三倒四, 前后矛盾的话真是有"水平". 让我们看到一个版主就是这样的水平, 这个论坛没有人才了?
这个主题是敬告. 内容是警告.
恨若秋水, 你分得清什么是敬告? 什么是警告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