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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鸟, 阿米谈愚公蒙冤

火鸟, 阿米谈愚公蒙冤

火鸟说:

上周末协会活动时,思比易的北京区域经理李军也去了,他说根本不认识愚公,还让我告诉他愚公的电话,说要跟愚公聊聊,我说我也不知道,再说愚公也不一定愿意跟你聊。

我当初说过愚公和思比易有关系,看来判断是错的,不过那个时段愚公说思比易也说的太多了,自然一逗你就争个不停。还是日久见人心呀。我不是个不肯道歉的人,只是确实有前因后果。再说你也反击我了,算扯平了吧.

摘自社区北京协会论坛主题: [周末有约(二)]               [发表于 2007-11-27 22:30  ]


阿米说:

11月25号协会活动时,speecheasy的生产商微迪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经理也在。我向他询问了下愚公推销思比易事情。他说他之前也听说过有人说愚公推销思比易。他说他感到很奇怪,他并不认识愚公,而且微迪数字也没有通过愚公销售思比易。

摘自社区口吃研究论坛主题: [口吃病根治三步曲]第13楼跟帖.             发表于 2007-12-8 21:25  


愚公评论:

我是不是思比易的托,   微迪公司出面为我澄清是必要的,  我对此心怀感激.    但是我认为,  我是不是思比易的托,  关键是要看我究竟有没有推销过思比易?

迄今为止,  社区中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够检举揭发我向谁推销过思比易,   这是铁的事实,  有目共睹.

我没有向任何人推销过思比易,   我怎么会是思比易的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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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华树跟帖:

呵呵,笑话!愚公有公职, 有稳定的收入,会去做哪些事情吗?这是北京某些人和舍利子等故意栽赃陷害、打压愚公的一种手段!

愚公充满爱心;在顶呱呱俱乐部开始发展的艰难日子里,多次给俱乐部寄书寄资料;很多书是他听说俱乐部需要,就在北京满街道跑的设法买到,有些资料是他自己出钱复印的;有些还是俱乐部主要成员人手一册;这在今天这个市场经济社会里,很是难能可贵。俱乐部成员至今每当念及,都会感动不已!

愚公兄为了心中的梦想,痴心于口吃问题的研究探讨,多年如一日,昼思夜想,殚精竭虑,严谨精当;这在整个中国口吃研究界,实属少见。精神可歌可泣!

正是这个坚定不移的园丁,剪枝育苗,疏花除草,维护学术研究的严肃性;使很多自作聪明者、浑水摸鱼者、误导吃友者、恶意炒作者,难以达到其目的;所以往往他也就成了他人的眼中钉、肉中刺,也成了一部分人的“众矢之的”。

在资讯高度发达的近日,愚弄者终究是没有市场的;尽管他们可以得意于一时。中国口吃界藏龙卧虎,人才济济,有识之士比比皆是;“尔曹身与名俱灭,不废江河万古流”!

[发表于 2007-12-9 20:23  ]


木林森跟帖:
其实我感觉愚公你想做什么 就去做
管他们说什么了。。


1.绿华树说:  呵呵, 笑话!  愚公有公职, 有稳定的收入,会去做哪些事情吗?

愚公回复:

有的人为了钱什么事情都可以做.  但我不是那样的人.  钱是重要的, 没有钱绝对不行.   但是人不能为了钱去作不应当的事情.    我如果给思比易当了托,   我就没法在论坛上混了,  这是我绝对不愿意的.

2.绿华树说:  愚公兄为了心中的梦想,痴心于口吃问题的研究探讨,多年如一日,昼思夜想,殚精竭虑,

愚公回复:
我和你们一样,  在探求矫正口吃之路.   但我走了很多弯路,  浪费了很多时间.   但却有了很多的体验,   这也是一笔宝贵财富吧.   努力总不会白费的, 常言说:  天道酬勤.    经过多年的努力,  我总算是找到了适合自己的方法,  踏上了矫正口吃的胜利坦途.

感谢顶呱呱的朋友们多年来对我的理解和支持!    你们真挚的帮助和支持给了我巨大的鼓励.   让我们求同存异,  携手并肩,   为我国的矫正口吃事业而共同努力..

3.木林森说:     其实我感觉愚公你想做什么 就去做     管他们说什么了。。

愚公回复:

现实生活中,  有的假话被反复传说就成为真的了,   这就是纳粹的戈培尔所说的:  谎话重复一千遍就成为真的了.    一些无辜的人就吃了这个亏.    我是学法律的,   我才不吃这个哑巴亏呢.    只要有机会,   我就一定要为自己正名.    人活在世上名誉是很重要的,    人的名誉不应当被他人任意践踏.

以思比易的事情为例,  那些说我是思比易托的人,  由于拿不出任何有说服力的证据,   反而使他们陷入非常狼狈的境地.   这就是"后发制人"的威力吧..


恨若秋水跟帖:

绿华树先生以其会长的身份对愚公的为人作出了如此判断,算是给“两会”论坛作了一个总结。

   “ 愚公充满爱心;在顶呱呱俱乐部开始发展的艰难日子里,多次给俱乐部寄书寄资料;很多书是他听说俱乐部需要,就在北京满街道跑的设法买到,有些资料是他自己出钱复印的;有些还是俱乐部主要成员人手一册;这在今天这个市场经济社会里,很是难能可贵。俱乐部成员至今每当念及,都会感动不已!”

   “愚公兄为了心中的梦想,痴心于口吃问题的研究探讨,多年如一日,昼思夜想,殚精竭虑,严谨精当;这在整个中国口吃研究界,实属少见。精神可歌可泣!”

    愚公的人品果真如绿华树先生所言,那倒是让在下佩服。

    笔者 最痛恨的是道貌岸然,诡计多端的伪君子,最佩服的是充满爱心,维护弱小,  公正、大义人士。

    我与愚公没有任何利益之争。愚公要做的也是我要做的,为了维护公益事业朝健康轨道发展,为了维护广大吃友的权利,愿意作出自己不懈的努力。这一信愿从我进入“两会”论坛起就已经种入了自己的情感之中。因此,凡是与“两会”背离的言论,凡是损害广口吃病患者的言行,本人都会奋不顾身的给予痛击。

    我对愚公的看法,是对事不对人,是关于你对口吃的看法太钻!不满你对别人的观点横加指责的作风。我不反对你批驳帖子,但你似乎把眼光局限在某一处。;连局外人都看出,都为我,鸣不平,说我得罪了你愚公。许多朋友劝说我不要理会你的评述,我也一度做到了漠不关心,视而不见,但是你愚公苦苦逼迫,难道我真成了绿华树先生讲的:是误导吃友者、恶意炒作者,难以达到其目的者?因而成了你这个“坚定不移的园丁”必须修剪的毒枝?还是因为本人屡屡发表文章倡导张景晖疗法,阐述自己的研究体会,得罪了很多象你这样的理论大师因而就成了你们的“眼中钉、肉中刺”?
     要别人尊重自己,首先要学会尊重别人!这句话对你和我都有教育启迪作用。

     说上这些,并非是想讨好你愚公,还是一句话,只要为了“两会”(中国口吃协会和西安顶呱呱协会)公益事业,只要为了广大口吃患者解除痛苦默默作出贡献者都是我们朋友,都是我们的同志。

     最后警告你愚公,不要把我的真名实姓挂在帖子里,吊在嘴边,我在明里,你在暗里,这不是大丈夫所为!

     随时欢迎你来我们江西,你可以到江西公安厅来投诉我,来举报我利用公职时间上网投入到“两会”这个是非圈中。我的警号是:085248。来时请顺便告知我,我会接你,因为我很想面见你,听听你说话。看你说话是不是象你写评论那样伶牙俐嘴的。

     看来朋友说的好啊:“结巴都是牛脾气,你就是气死了也拉不了它回头啊,大哥,适可而止吧”好累,真想歇息。


黄河跟帖:
秋水朋友绝对是一个对口吃患者充满爱心的人,这一点我深信不疑.
但你千不该,万不该拿思比易说愚公的事.
我感觉拿思比易对付愚公的都是有个人目的的.(受蒙蔽的除外).
而你来"两会",除了献爱心,好像并没有别的目的.
所以,你不要上别人的当,老拿思比易说事.
心里话,与秋水共勉!.


看了恨若秋水的跟帖,  觉得很好笑.

1.秋水说:  我对愚公的看法,是对事不对人,

愚公回复:

那么我问你:  你有什么事实在思比易问题上一再的诽谤我?   你的诽谤有事实证据吗?   我想这个问题就能把你问的哑口无言.   你作为一名警察,  凭空的诽谤他人,   该当何罪啊?

2. 秋水说:  我对愚公的看法,.....是关于你对口吃的看法太钻!不满你对别人的观点横加指责的作风。

愚公回复:
我在论坛上发表我的看法是天经地义的,  没有任何可以被指责的地方.   至于你认为我的看法太钻, 那是由于你的思辨能力太差的缘故.   看看 [批驳秋水言论汇集.] 中你的那些观点,  要么自相矛盾, 要么没有事实根据,  要么信口胡抡.    我是写给大家看的,  让大家看看你的那些言谈笑料.

这里是论坛, 如果你认为我的批驳不对,  你也可以反批驳啊,  谁禁止你发言了?   不同意你的看法就被说成是"横加指责" ?   你有什么了不起的?  为什么不能摸你的老虎屁股?    在论坛上大家地位平等,   你有话就说,  有屁就放,   别在这里拿你的职业习惯来压人,   俺可不吃你那一套.

3. 秋水说:  还是因为本人屡屡发表文章倡导张景晖疗法,阐述自己的研究体会,得罪了很多象你这样的理论大师因而就成了你们的“眼中钉、肉中刺”?

愚公回复:
你打着张景晖的幌子,    在论坛上散布我认为的歪理邪说,   必然引发我对你的批驳.   俺也是对事不对人啊.   俺是一个直爽的人,    俺对不赞成的看法就直言不讳.   


4. 秋水说:  最后警告你愚公,不要把我的真名实姓挂在帖子里,吊在嘴边,我在明里,你在暗里,这不是大丈夫所为!

愚公回复:
你用不着警告我.   对于你这种不按规矩出牌(不遵守论坛发言规定),  肆意诽谤他人者,   我也不用给你留情面.   以后我的所有的帖子都将注明:   余干县警察袁运录.     这一下你可就成了余干县的名人了.

你可以不顾事实真相的诽谤我,  我为什么不能真实的披露你的职业和姓名呢?

这个帖子就回复到这里. 你不是认为在网站上诽谤他人有理吗?     我马上要写一个帖子:

[ 余干县警察袁运录有什么理由在网站上诽谤他人? ]   敬请收看.

5. 秋水说:  随时欢迎你来我们江西,你可以到江西公安厅来投诉我,来举报我利用公职时间上网投入到“两会”这个是非圈中。我的警号是:085248

愚公回复:

你放心,  我一定要让你的上级领导, (从省厅到市局,  县局)  知道你袁运录在社会上作了些什么.

这是我送给你的新年大礼包.     这会给你带来什么后果?  你可想而知 (根据你的智商,  也许你可能不知).   我一再规劝你,   你就是浪子不回头.     不知道你还想不想穿那套警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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愚公说:

袁运录,  请你在两天内对诽谤我一事向我公开道歉.  如果你不道歉,  我将就你在论坛上公开诽谤他人一事逐级向公安机关投诉.
我就不相信公安机关会任由你诽谤他人.

恨若秋水回复:  
愚公,我是在诽谤“你”吗?“愚公”这名字不过是个虚拟化的网名,公民总得有个身份证号码。请问网上可以查到愚公的身份证号码吗?如果本人确实伤害了这个有名有姓,有身份证件的具体人,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公民,作为一个警察理应对自己错误言行作出检讨。只要网上愚公,公开作出声明声称自己是谁,我会作出反应。用你自己的一句话:“是男人,不是狗娘养的”,那就亮出你的真实身份吧。
[转自社区主题:  袁运录请进 ]  第二楼跟帖.    发表于 2007-12-10 07:49  

愚公回复:
在恨若秋水看来,  由于愚公只是一个虚拟化的网名,   并不是真名实姓的具体人,  所以他对愚公的诽谤就可以不负法律责任.     
我认为恨若秋水的想法是完全错误的.   这大概是因为恨若秋水不了解互联网管理的相关规定.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全文)   

  国务院总理朱镕基于9月29日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63号令,公布《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这个条例共分5章37条,已于2002年8月14日经国务院第62次常务会议通过,将于2002年11月15日起施行。

第三章经营

    第十四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和上网消费者不得利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十)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袁运录对愚公的诽谤行为违反了互联网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条第八, 第九, 第十款的规定.   这是毫无疑问的.

问题在于:  秋水认为愚公不是有名有姓的具体人, 因而不构成诽谤他人的行为.

愚公的观点:

我来中国口吃社区已有六年, 与其他的网友使用多个网名的情况不同,  这六年来我从未使用过其他网名. 并且我多次在社会公开露面, 以北京口吃协会为例, 不少于十人见过我, 这还不包括我见过的外地口吃者.  多年来, 愚公的网名只与一个具体的人联系在一起. 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因此 恨若秋水在网站上诽谤网民愚公就是诽谤某一个具体的人.

我们抛开虚拟或具体之争, 我们只是从道义上来讲:

袁运录作为一个公民, 理应遵守我国宪法. 我国宪法第38条规定: 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 诽谤和诬告陷害.

请袁运录看仔细: 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诽谤. (这当然包括禁止在网络上对公民进行诽谤)

袁运录作为一个网民, 理应遵守互联网管理条例的规定: 上网消费者不得利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危害社会公德.

袁运录是警察, 作为国家政权的执法者, 袁运录理应以身作则, 模范的遵守国家的法律.  但是袁运录在社会生活中利用互联网一再的诽谤愚公, 这给人民警察的形象抹了黑, 严重的损害了人民警察在群众中的威望.

我希望袁运录悬崖勒马,  不要在错误的道路上继续走下去.  我建议袁运录最近一段时间先不要再上网, 你应当静下心来认真学习一下我国宪法和相关的法律. 如果一个警察在社会生活中公然违法,  人们会怎么看待我国的社会制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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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水说:  我很想面见你(愚公),听听你说话。看你说话是不是象你写评论那样伶牙俐嘴的。

愚公回复:
这通常是一些根治者理屈词穷时的杀手锏.   以为这样就可以堵住我的嘴.   其实我真不想回答这样的问题.   我觉得回答这样的问题实在是没有意思.   但是这次我得回复袁大头,   否则这小子不知天高地厚.

在最近的"周末有约"活动中,  我会见了一位非口吃者.  他和我聊了几句后,  感到很惊讶,  他说,  一直听论坛上说你是个大结巴,  想不到你说话是这样的.    我回答他:  我哪里管得了别人说什么呀.

虽然中国口吃社区的很多跟帖被删除了,  但是我相信很多协会的朋友看过我在北京协会论坛跟过的一个帖子.   帖中的意思是说:  自然根治班的学员如果和我见面聊过的话,  他们就会要求自然退还矫正费.  (自然承诺不能根治口吃就退费)    这固然有点吹牛的意思.  如果我没有真功夫大概也不敢吹这个牛吧?     和自然叫板可是需要有实力的啊.

现在回答秋水的挑战:   俺非常愿意和你这位根治者当面切磋.  切磋的结果究竟怎么样?  我看不好说.   弄不好秋水的嘴皮可能还不如我呢.    秋水有机会到北京的话,   我随时奉陪.   我非常愿意向秋水展示一个过去严重口吃者现在能较为流利说话的巨大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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